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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来源:包头市统计局 日期:2021年06月29日 15:14作者:包头市统计局 点击量:

包头市统计局

包头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 6月28 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及各旗县区的常住人口[2]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3]人口为355298人,占13.11%; 15-59岁人口为1807061人,占66.70 %;60岁及以上人口为547019人,占20.19 %,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71292人,占13.7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0.19 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7.2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7.42 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4.88个百分点。


二、旗县区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10个旗县区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旗县区有7个,在60%-65%之间的旗县区有2个,在60%以下的旗县区有1个。

10个旗县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超过7%,其中5个旗县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4%。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0-15岁人口为376326人,16-59岁人口为178603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