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关闭
首页 > 互动交流 > 热点回应 > 内容 返回上一页
2018年包头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3388元
来源:包头市统计局 日期:2019年08月01日 12:25作者: 点击量:

   2018年包头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3388元,与2017年的67944元相比,增加了5444元,同比名义增长8.0%,增速比2017年低1.3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2018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6.7%

 

11

 

分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教育业95644元、采矿业 93087元、卫生和社会工作91289元,分别为全市平均水平的1.30倍、1.27倍和1.24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2281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0820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34381元,分别为全市平均水平的58%56%47%

   从平均工资的增长速度来看,增速最高的三个行业依次为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制造业,增长率分别为16.1%12.5%9.7%。增速最低的两个行业依次为农、林、牧、渔业以及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全部19个行业门类中,有5个行业的平均工资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12

 

  分登记注册类型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是国有单位83028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1.1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是股份合作单位为29509元,仅为全市平均水平40%

从平均工资的增长速度来看,其他内资单位增速最高,同比增长48.2%。股份合作单位增速最低,同比下降23.6%。除联营、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内资公司外,其余类型单位的平均工资增速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13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以及房费、水电费等个人应缴纳部分。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四部分组成。工资总额不包括病假、事假等情况的扣款。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14

 

  2.统计范围

  城镇地区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商投资经济等单位。工资统计是统计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全市共调查约2825家,就业人员34.7万人。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城镇非私营单位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

  4.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

  5.上年基期数据以正式出版的《包头统计年鉴-2018》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