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开展国情国力调查、夯实乡村振兴数据根基的重大基础性工作,经费保障是普查工作有序实施的先决条件。包头市统计局切实履行牵头主管职责,形成统计主动呈报、政府统筹督办、财政足额保障的协同工作体系,以“三到位”抓实经费保障,为全市四农普工作筑牢资金支撑。
一是靠前统筹谋划,统计沟通汇报到位。包头市统计局立足牵头单位职能,提前布局、精准测算,夯实经费申报工作基础。严格对标国家、省级农业普查经费测算标准,结合辖区农业主体、设备采购、两员补助、培训宣传等全流程支出,细化测算口径,编制规范可行的经费预算。常态化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普查工作和全市“四农普”资金需求与经费落实情况,主动对接财政部门,全程跟进预算审核、资金统筹等事项,高效疏通经费申报各类堵点。
二是强化顶层推动,政府统筹督办到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四农普经费保障工作,将经费足额落实列为全市重点任务统筹部署推进。市政府督查室专项督办,定期督导统计、财政部门协同推进成效。同时督促各旗县(区)足额配套本级普查经费,统筹整合各类存量资金、专项补助资源,优先保障四农普刚性支出需求,构建高位统筹、分级落实、闭环督办的工作格局。
三是强化资金支撑,财政保障落实到位。财政部门立足财政保障职能,积极落实普查经费预算保障任务。坚持厉行节约、专款专用管理原则,将“四农普”专项工作经费足额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简化资金审批流程,及时拨付资金,足额保障普查核心工作支出。截止2026年7月,全市10个旗县区“四农普”普查经费实际到账415.85万元,到账率100% 。
下一步,包头市统计局将持续三方协同经费保障工作机制,紧盯各县区配套经费落地见效,严格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以稳定充足、规范高效的资金保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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