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3.2%
发文时间:2026-04-27
资料来源:包头市统计局
一季度,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3.1亿元,同比增长3.2%,增速高于全国(2.4%)、全区(1.3%)0.8个、1.9个百分点。
按经营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02.8亿元,同比增长3.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0.3亿元,同比增长4.2%。
按商品形态分,餐饮收入28.9亿元,同比增长0.3%;商品零售194.2亿元,同比增长3.7%。
从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分类来看,一季度,吃类和用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4.9%和22.0%,穿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8.8%。吃类商品中,粮油食品类和饮料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9.1%和21.6%,烟酒类商品零售额同比下降0.9%。用类商品中,日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35.9%,中西药品类和通讯器材类商品同比分别增长7.9%和36.3%,化妆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1.9%。此外,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下降15.3%,汽车类同比增长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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