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与质量双提升 多元领域亮点凸显 ——上半年包头市规上文化产业发展情况分析
发文时间:2025-08-11
资料来源:包头市统计局

2025年上半年,包头市规模(限额)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以下简称“规上文化产业”)呈现“规模稳步扩张、效益显著提升”的良好发展态势,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文化动能。然而,在发展过程中,产业结构不均衡、企业盈利分化等问题依然存在,亟待通过系统性举措加以破解,推动全市文化产业向更高水平迈进。

一、基本情况

(一)产业规模持续扩大,综合实力稳步增强

2025年上半年,全市共有36家规上文化产业法人单位,较上年同期增加3家,增幅9.1%,单位数量的稳步增长反映出文化产业对市场主体的吸引力不断提升。从资产规模看,资产总计达36.7亿元,同比增长10.8%,产业资本积累成效显著,为后续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从业人员方面,期末人数为2092人,同比增长6.8%,文化产业在吸纳就业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升。

经营效益方面,产业整体呈现“量效齐升”的良好态势。上半年,全市规上文化企业共实现营业收入8.4亿元,同比增长25.6%,增速较上年同期提升14.8个百分点,市场需求持续释放;共实现营业利润3644.4万元,同比增长1.8倍,由上年同期的下降32.9%提升至目前的1.8倍增速,全市文化企业整体盈利能力实现跨越式提升。这一成绩的取得,既得益于企业对成本管控的强化,也反映出文化产品与服务的市场认可度不断提高,产业发展的质量与效益同步改善。

(二)核心领域引领增长,文化消费发展较好 

文化核心领域作为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引领全市文化产业健康发展。上半年,全市文化核心领域共有27家规上法人单位,共实现营业收入7.6亿元,占全市规上文化产业营业收入的比重为91%,对全市规上文化产业营业收入的增长贡献率为84.2%,拉动全市规上文化产业营业收入增长21.6个百分点,成为拉动增长的核心力量。其中,新闻信息服务领域在数字技术赋能下加速转型,内蒙古丰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网上表演直播服务,凭借内容创新与流量运营,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5.4%,远超文化产业平均发展水平。

文化消费终端生产领域增长势头较好,成为市场新宠,居民文化消费向个性化、智能化升级的趋势。上半年,全市共有2家规上文化消费终端生产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957.2万元,同比增1.6倍。其中,从事盲盒零售的内蒙古葩趣贸易有限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倍;从事家用视听设备零售的包头市凯旋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借助智能家居普及浪潮,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2倍。

(三)服务业主导地位巩固,批发零售业协同发展

文化服务业以其覆盖面广、关联性强的特点,在规上文化产业中占据绝对主导地位。上半年,全市共有27家规上文化服务业企业,涵盖创意设计、文化传播、娱乐休闲等多个领域,形成门类齐全、功能完善的服务体系。上半年,全市规上文化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6.4亿元,同比增长27.2%,占全市规上文化产业营业收入的75.6%,对全市规上文化产业营业收入的增长贡献率为79.2%,拉动全市规上文化产业营业收入增长20.3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提升2.8个百分点,文化服务的影响力持续扩大。

文化批发零售业作为连接生产与消费的重要环节,在促进文化产品流通、满足群众日常文化需求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上半年,全市共有9家限上文化批发零售企业,共实现营业收入2.1亿元,同比增长21%。其中,图书零售、珠宝首饰零售、盲盒零售等业态成为居民文化消费的重要载体,既满足了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也为文化产品的流通提供了高效渠道,让群众的文化获得感更加充实。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包头市规上文化产业发展态势总体向好,但产业内部仍存在诸多结构性矛盾与发展短板,亟待在后续发展中着力破解。

(一)产业结构发展失衡,链条完整性有待加强

文化产业各领域发展存在明显失衡,文化制造业在规上企业中仍处于空白状态,工艺美术品制造、文化装备生产等上游环节的缺失,导致“文化产品生产—批发零售—服务消费”的全产业链条出现断裂。从产业联动来看,由于缺乏本地制造环节,文化批发零售业所需的部分核心产品需从外地采购,不仅增加了流通成本,也使得本地文化特色难以通过实体产品有效承载和输出;文化服务业中的创意设计、娱乐休闲等领域,因缺乏本地制造支撑,部分创意成果难以转化为实体商品,只能停留在服务层面,限制了产业附加值的提升。同时,上下游环节的断层导致产业生态无法形成协同效应,企业间的合作联动不足,难以形成集群化发展优势,制约了文化产业整体竞争力的提升。

(二)企业发展分化明显,整体抗风险能力偏弱

尽管规上文化产业整体利润实现大幅增长,但企业间的盈利差距却在持续拉大,呈现“冰火两重天”的格局。上半年,全市文化传播渠道领域共有11户规上企业,共实现营业利润4121.3万元,同比增长1.7倍。而与群众日常生活联系最紧密的文化娱乐休闲服务领域则经营困难,上半年,全市共有9户规上文化娱乐休闲服务企业,共亏损1666.2万元。其中,包头市希望花舞人间生态农业园有限公司、包头市南海景区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万达儿童娱乐有限公司等从事游乐园服务的企业,受项目同质化等问题影响,营业收入同比分别下降77.3%、36.3%和28.8%,均处于亏损状态。此外,文化企业普遍存在抵押物不足的问题,融资难、融资贵的现象依然存在,在市场波动面前,整体抗风险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新业态规模有限,引领带动作用尚未彰显 

以互联网信息服务、数字内容服务为代表的新兴文化业态,虽然展现出强劲的增长潜力,但其在规上文化产业中的占比依然较低。上半年,全市仅有2家规上新业态文化企业,占全市规上文化企业数量的比重为5.6%,共亏损325.5万元,商业模式的可持续性有待检验,尚未形成集群效应。新业态的“势单力薄”,使得其在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三、对策建议

(一)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建全产业发展生态

坚持“补短板、强弱项”的原则,着力完善文化产业体系。一方面,依托包头工业基础优势,针对性引进工艺美术品制造、文化装备生产等项目,填补文化制造业空白,从源头补齐产业链上游环节,形成“上游生产、中游流通、下游服务”的完整产业链条;另一方面,推动传统文化业态转型升级,支持游乐园、歌舞厅等企业引入数字技术、沉浸式体验项目,丰富服务内容与形式,如借鉴“文化+科技”融合模式,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主题乐园、演艺空间,让传统业态在创新中焕发新活力。

(二)提升企业发展活力,促进行业均衡发展

针对企业发展分化明显、整体抗风险能力偏弱的问题,实施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助力企业发展。对盈利困难的传统企业,尤其是文化娱乐休闲服务领域的游乐园、儿童娱乐等企业,通过政策引导、资源对接等方式,帮助其优化成本结构、拓展市场空间,解决项目同质化问题;对龙头企业,特别是文化传播渠道领域的优势企业,支持其通过兼并重组、品牌输出等方式扩大规模,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提升产业集中度。同时,完善文化金融服务体系,针对文化企业抵押物不足的问题,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增强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推动各类企业在良性竞争中共同发展。

(三)强化创新驱动作用,培育新业态发展集群

将创新作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核心动力,加大对新业态的政策扶持与资源倾斜。完善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吸引互联网信息服务、动漫游戏开发、数字内容创作等企业集聚,形成业态互补、技术共享的创新生态。鼓励文化企业与科技企业跨界合作,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科技产品,如数字藏品、虚拟演艺、智能文化终端等,推动产业向“高精尖”方向发展,推广更多符合时代特征、满足群众需求的新产品、新服务,推动产业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增强文化新业态的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其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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