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统计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文时间:2026-03-06
资料来源:包头市财政局

2025年,包头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自治区统计局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围绕统计中心工作,持续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统计法治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铸魂强基,点燃依法统计“总引擎”

一是坚持系统化学法。将法治学习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及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通过专题讲座、集中学习、理论+业务大讲堂等形式,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统计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自治区相关统计重要文件精神,深刻把握精神实质及核心要义,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推动业务工作的能力。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通过党组会学习、研究法治相关内容。

二是坚持精准化讲法。聚焦“关键少数”,常态化坚持统计法进党校,开展统计法治专题授课,提升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紧抓统计人员,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作为业务培训首学内容,提高统计人员法治素养;紧盯统计调查对象,在重要环节明确告知其权利义务与统计违法后果,引导依法依规报送数据;面向社会公众,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以多样形式增进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是坚持融合化践行。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贯穿统计执法检查、数据质量核查全过程。全面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主动向调查对象释法说理,告知权利救济途径,增强执法公信力;对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通过现场普法、责令改正等柔性方式,推动问题整改,实现普法与执法同频共振,让法治理念在统计工作实践中落地生根。

(二)利剑出击,严守依法统计“责任田”

一是规范执法程序。举办专题培训,强化对旗县区执法工作的指导,规范工作流程,确保统计执法行为依法、规范、公正、文明。

二是加大查处力度。聚焦统计源头数据质量、对重点指标、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依规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一方面坚持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开展警示震慑,保障统计法治的权威性及严肃性,另一方面突出体现执法中的“温度”与“精准”,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统计法治保障。

三是注重检查实效。将双随机抽查与专项执法检查、常规数据核查有机结合,科学设置检查计划,既保障必要的监管力度和覆盖面,又防止过多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对检查结果及时进行通报公开,对行政处罚事项及时进行公示。

(三)诚信统计,强化依法统计“执行力”   

一是强化正向激励。以统计诚信企业的示范引领激励全市“四上”企业向诚信企业看齐,以统计守信激励营造诚信统计社会氛围。年内,通过旗县区、市本级双重审定,积极向自治区统计局推报参选全区年度统计诚信企业,我市共10家企业获评2025年度全区统计诚信企业。

二是实施联合惩戒。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统计领域信用建设相关要求,严格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并推动统计诚信企业名单信息、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纳入《包头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5年版)》。

(四)细化举措,构筑防惩统计造假“防火墙”

一是有力落实防惩责任。市委、市政府及各地区党委、政府均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等内容进行传达学习。市县两级统计机构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等形式,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自治区重要文件精神进行学习,并常态化坚持。

二是推动树立正确政绩观。市县两级均已将统计法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党校(行政学院)各类主体班次必修课内容。同时,在系统内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

三是凝聚监督合力。扎实推进“1+9”监督贯通协调,强化与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市审计局、市委组织部的沟通协作,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五)创新宣传,夯实依法统计“总根基”

一是突出典型式普法。坚持选树统计诚信企业的正面宣传与开展违法案例通报示警的反面教育相结合。通过推报选树全区统计诚信企业、认定市级统计诚信企业,以正面典型宣传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按年度召开统计违纪违法警示教育会,通报国家重大统计违法案件及全区典型统计违法案件,并对案例进行警示剖析,充分发挥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用“案中人”点醒“梦中人”的警示作用,进一步营造崇法、尊法新风尚。

二是压实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重塑统计执法方式,由“监管员”身份向“服务员”转变。事前一次性告知受查企业接受统计检查所需准备材料,提示相关注意事项、明确材料具体要求;事中帮助受查企业厘清依法统计各环节任务,统计台账填报注意事项、分析数据差错产生原因;事后面对面向受查企业讲解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开展统计报表填报专项辅导。切实践行“为民统计 为企服务”的统计初心,确保统计执法有温度,统计服务有力量。      

三是打造多元宣传矩阵。突出嵌入式普法,组建统计法治建设党员突击队,在执法检查、数据核查、调研过程中,面对面向统计调查对象讲解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督促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独立、真实报送统计资料。突出专业型普法,将统计法治宣传与统计业务各环节有机共融,进一步提升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意识。突出宣讲式送法,领导干部带头结合下基层宣讲,将解读经济与统计法宣传相结合,助力地方各级领导干部践行和树牢正确政绩观,持续增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不想造假、不敢造假、不能造假的责任意识。

(六)公开透明,搭建政民互动“连心桥”

一是强化数据解读,当好数据“翻译官”。利用“包头统计微讯”公众号、政务外网、统计年鉴、年度领导干部统计手册等多种载体,及时准确发布统计数据,解读统计指标、普及统计知识,优化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

二是提供优质服务,当好统计“排头兵”。以“一体两翼”有解思维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从政策视角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各级党委政府的战略布局;从统计视角围绕政策梳理、构建指标体系,部门联动、上下协同,降低空间误差、调查误差,强化纳统能力;从经济视角以系统思维、产业思维提出破题攻坚的具体抓手,构建用数据创新、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决策、用数据赋能的体制机制,为全市经济运行调度提供统计方案、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把脉问诊。

(七)依法用权,拧紧依法统计“安全阀”

一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用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不定期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专题辅导。坚持局重要行政行为必经法律顾问提供相关法律意见,供决策参考;局案卷评查相关事项必经法律顾问进行审查;局签订合同必经法律顾问审核。按季度对局发文进行排查,确认有无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按年度举办全市统计案卷评查会,由法律顾问严格对照评查标准,对各旗县区的行政处罚案卷及相关执法检查材料进行逐项审查,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提升案卷制作水平。

二是严格依法决策。持续优化领导班子依法决策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会前酝酿决策、会中集体决策、会后执行决策,三个阶段依法民主决策。严守“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有为”底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过任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或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违纪违法情况,年内,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二、主要亮点

一是“智慧法治”赋能,推动执法监督精准化。坚持执法与专业联动,利用“统计云”平台,强化监测预警,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早期识别,提升执法智能化水平。

二是重塑执法理念,推动营商环境更优化。坚持“执法+服务”模式,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帮助,强化整改提升,推动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是倡导全域宣传,推动统计普法广覆盖。在统计法治宣传方面,打造“三航”普法新模式,以“关键少数”为重点,突出“头雁领航”,以专业科室为联动,突出“专业护航”,以压实责任为依托,突出“实干续航”。以实践创新搭建普法宣传“大舞台”。同时,创新“1+N”工作法,以点上突破带动面上覆盖,从旗县级、部门、园区、企业四个维度,书写基层基础全域普法新篇章。在今年全市法治督察工作中,我局选送的3篇正面典型案例全部入选《2025年法治督察正反面典型案例汇编》,占比全市第一。

三、存在问题与下一步计划

一是基层统计执法力量薄弱且老龄化问题凸显。

二是旗县区统计法治建设不均衡。

三是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作品偏少,宣传影响力受限。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统计局将以问题为导向,坚持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进一步推动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执法队伍梯队建设,在年度执法证报考过程中充分考虑旗县区执法人员“新老”交替问题,结合旗县区人员实际组织报名。加强日常培训教育,强化对执法流程、财务审计知识、电子数据取证技巧、询问笔录制作、执法心理等内容的培训。运用模拟执法、庭审观摩、跟岗学习等形式开展岗位练兵,让执法人员在实践中锤炼能力。同时,加强探索“区域协作”执法模式。整合旗县级统计局执法力量,强化跨区执法协作,开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二是扩宽宣传渠道。注重总结提炼经验做法,打造统计普法品牌。在全市范围征集统计法治微视频,动画等优秀普法宣传作品,进一步推动统计法治宣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在平常。

三是提升法治工作质效。以提升执法质量、规范执法程序、强化监督问题为核心目标,通过开展执法实践“岗位练兵”、执法案卷全覆盖、多维度评查、基层统计法治工作“夯基指导”等举措,夯实提升旗县区统计法治工作基础,不断提升统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为包头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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