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统计局严把“四关” 提升干部监督工作质效
发文时间:2025-12-03
资料来源:包头市统计局

“治吏从严,国治邦兴。” 干部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严管理干部的关键环节,更是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包头市统计局聚焦干部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紧扣个人有关事项及涉企事项申报、回避制度落实、常态化监督谈话等核心内容,织密织牢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监督网络,以精准有效的监督推动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一、守牢 “基础关”,精准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是检验干部对党忠诚、严守组织纪律的 “试金石”。包头市统计局通过专题培训、案例解读等方式,让干部深刻认识报告的政治意义,明确报告范围、内容和时限要求,杜绝 “漏报、错报、瞒报” 等问题。同时,绷紧 “时效关”,健全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工作。明确及时报告的情形,确保 “大事必报、急事速报”。2025年,包头市统计局3名填报对象均按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1名领导干部按要求履行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制度2次。

二、筑牢 “廉洁关”,从严规范涉企事项报告

干部涉企行为直接关系到营商环境的纯净度和群众的信任感,是干部监督的重点领域,必须紧盯干部与企业交往的 “边界线”,推动涉企事项报告制度化、规范化。2025年2月,包头市统计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共96人填写《公职人员涉企事项报告表》。5月,组织所有副科级以上干部(含四主以上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共80人填写《公职人员近亲属涉企事项报告表》,将干部本人及近亲属经商办企业、参与企业投资等情况纳入报告范围,做到 “应报必报、全程留痕”,对涉企报告事项进行常态化核查。

三、划清 “边界关”,严格执行干部回避制度

干部回避制度是防范利益冲突、保证公平公正履职的重要制度安排。2025年7月,包头市统计局对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参公、事业单位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情况进行摸排,并按要求向市委组织部进行报送。同时,在公务员及事业人员招录过程中也着重了解新进人员与本单位现有干部职工是否存在亲属关系,杜绝 “人情干扰”“近亲繁殖” 等问题,强化主动回避意识,引导干部自觉报告回避情形,做到 “应避尽避”。

四、织密 “思想关”,常态化开展干部监督谈话

干部监督谈话是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重要手段,能够及时发现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帮助干部校准思想和行为偏差。为进一步落实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管理专项谈话实施办法(试行)》,包头市统计局根据自身实际,起草《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专项谈话实施方案》,健全谈话机制,将警示谈话、提醒谈话、谈心谈话等有机结合,根据干部思想动态、工作表现、群众反映等情况,常态化开展谈话,真正把监督谈话转化为提升干部素质、推动工作落实的强大动力。

“徒法不足以自行,徒善不足以为政。” 做好新时代干部监督工作,既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不断完善监督制度、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效能,让监督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履职尽责、日常管理全过程,引导广大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过硬作风和扎实成效为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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