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时间:2017-02-06
资料来源:包头统计信息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包头市政务公开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包头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价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包头市统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和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包头统计信息网”( http://www.bttj.gov.cn/index.html)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包头市统计局联系(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开元大街一号市党政办公大楼C0220房间,电话:0472-5618758)

一、概述

2016年,包头市统计局按照自治区、我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认真贯彻实施《条例》、《通知》、《办法》和《细则》,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坚持为公服务、便民服务的工作思路,紧密结合本市统计工作实际,逐步加大统计公开力度,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制度,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扎实、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已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保证对政务公开工作常抓不懈,制定《包头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推进机制建设。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全面落实政务公开责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组长对政务公开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人,对涉及到本部门数据公开,执法公开等事项负直接责任,对配合其他相关部门、科室协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负间接责任。

(三)认真做好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我局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人员按照有关要求,积极主动做好公开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认真做好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按时编制、报送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做好公文类信息目录工作。同时,对新产生并需要公开的信息,及时按要求向市府办和“包头统计信息”门户网站报送相关纸质或电子文本。

(四)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包头统计信息网站功能进一步优化,内容不断丰富,新增加政策解读和转载国务院信息栏目,能够满足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统计分析、数据等统计信息的及时发布,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公开工作动态等统计工作情况,有力地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今年以来,我局紧扣新常态下国内外经济环境,聚焦党委政府重大部署实施情况,积极开展形势分析和专题研究,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沿黄沿线经济区建设、转型期包头经济平稳较快增长、非公经济发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节能减排、社会民生等一系列重大课题进行深入研究,组织开展新常态下宏观经济形势专题研究,形成一批有深度、有观点、有建议的专题分析报告。同时,提高重视程度,加大考核力度,完善流程监控,要点信息报送工作有所提升。截至目前,共完成统计专报、统计调查报告共300篇,完成统计政务信息共1000余条。

2016我局加强民调工作,开通了全国统一的民意调查热线12340,建立了民意调查微信公众平台,在门户网站开辟了民意调查专栏。2016年,共完成调查项目23个,撰写的民意调查报告获得市领导的称赞,以《包头市药品安全满意度调查》为代表的调研报告得到市领导亲笔批示并引起广泛社会关注,包头日报、包头晚报等多家合作媒体在头版头条或民生专栏刊登相关调查报告,中国网、搜狐网、正北方网等网络媒体也纷纷转载民意调查报告。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抓好网站信息发布平台建设为重点,多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以包头统计信息网为主要发布平台,围绕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工作标准、时限要求、服务承诺等,及时主动地公开政务信息和服务信息。在统计宣传上,包头统计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开通了“包头统计微讯”和“包头市政府民意调查中心”微信公众号,拓宽了统计数据发布渠道,促进了统计与公众的沟通与交流。同时,积极构建多主体、多渠道、多层次的监督网络,强化政务公开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推动建立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

2、通过新闻媒体发布。20163月,局主要负责人做客“行风热线”栏目,详细介绍统计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16年年中,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6年上半年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包头日报、包头晚报、包头广播电台等九家新闻媒体进行了相关报道;201612月,举办了第七届“中国统计日开放日”活动和“12.4”《宪法》、《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活动,结合“三农普”宣传的有利契机,局领导带队深入基层社区,设立咨询台现场答疑,亲自发放宣传彩页,进一步提升统计的公信力。

3、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我局综合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负责向社会各界做好统计咨询服务、统计信息发布工作,并及时发布《统计公报》,编印了《领导干部统计手册》、《包头统计年鉴》、《包头统计月报》等统计资料。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包头市统计局并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包头市统计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只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

包头市统计局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包头市统计局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仍需进一步审核,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统计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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