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自治区、包头市有关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包头市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包头市统计局门户网站( http://tjj.baotou.gov.cn/)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包头市统计局联系(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开元大街一号市党政办公大楼C0220房间,电话:0472-561875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包头市统计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深入贯彻《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狠抓政务公开工作。
(一)持续完善制度机制
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落实、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层层履行工作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组长对政务公开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人,对涉及到本部门数据公开、执法公开等事项负直接责任,对配合其他相关部门、科室协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负间接责任。进一步规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定印发《包头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包统字〔2020〕27号)。严格执行《包头市统计局舆情监测和危机应对预案》《包头市统计局统计新闻发布内部管理制度》和《包头市统计局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对外提供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实行归口管理,严格遵守《统计法》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依法管理工作原则,把好源头关口和媒体关口。
(二)着力做好信息公开
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聚焦社会和人民群众关切,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提升统计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强统计部门公信力。积极参加“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活动”,严格撰写审查《包头市统计局“三民活动”述职报告》文字版、新闻稿、图解及PPT,简洁明了公开全年工作情况。按照有关规范统一版式,对门户网站进行改版,积极做好公开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及时准确更新《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和《工作动态》《最新发布》等栏目,对行政执法、部门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在门户网站、“包头统计微讯”上线电子年鉴及进度数据查询系统,向社会各界提供更便捷、全天候数据服务。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及门户网站留言的办理答复等工作,及时通过12340市民服务热线、市长信箱等渠道,回应社会关切。全年按要求回复政府热线1条;答复网站留言41条,及时办理率100%。此外,通过主要领导做客《行风热线》《聚焦执行力》等广播电视栏目,对统计重点工作及百姓关切的问题进行宣传解读。全年撰写统计分析报告180篇、统计信息280篇;向部门、企业、市民提供数据530余次。
(三)打造民意调查品牌
围绕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领导关心的重点问题、社会关切的焦点问题,全年通过网络、面访、电访等多种调查方式组织开展20项调查,不仅包括四大班子“命题作文”,还贴近群众生活开展直接关乎百姓生活的调查,社会反响热烈,8篇调查报告获得市领导批示。一是聚焦民生改善,开展了居民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认知状况、消费者权益保护、居民物业服务满意度、市民过敏性鼻炎现状等民意调查。其中,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组织开展的“包头市居民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认知状况调查”收回有效问卷11711份,调查报告被市领导批转至市防控工作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组,为指导后续工作提供参考。二是聚焦营商环境,撰写了《坚持问题导向 深入整改落实 努力优化营商环境》调查报告,获得包括党政一把手在内的4位市领导批示,各旗县区、市直相关部门也纷纷来访来电,征求改进措施与意见建议。三是聚焦政务服务,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市直机关、驻包单位、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满意度测评、旗县区领导班子满意度测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满意度调查以及包头市公共服务满意度等调查,让政务服务接受百姓评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与文件规定、上级部门要求和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需进一步优化;二是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综合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2021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丰富信息公开栏目内容,加强全天候、全方位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整改,确保网站有序运行。二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拓宽新媒体发布渠道,加大统计数据共享范围和统计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满足公众信息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20年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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