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自治区、包头市有关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包头市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包头市统计局门户网站( http://tjj.baotou.gov.cn/)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包头市统计局联系(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开元大街一号市党政办公大楼C0225房间,电话:0472-561875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包头市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包头市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密切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下大力气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领导,健全政务公开工作体系
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落实、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责任。组长对政务公开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人,对涉及到本部门数据公开、执法公开等事项负直接责任,对配合其他相关部门、科室协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负间接责任,确保“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规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由上至下层层审核,对提供的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实行归口管理,把好源头关口和媒体关口。
(二)突出重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落实全市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做好门户网站公开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坚持做好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局领导简介、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统计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等信息公开。按照政务服务局要求对7项行政奖励事项进行精细化梳理,重新梳理2021年权责清单并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年8次在门户网站对统计执法检查企业进行事前公示。积极参加“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活动”,严格撰写审查《包头市统计局“三民活动”述职报告》文字版、新闻稿、图解及PPT,简洁明了公开全年工作情况,办理回复1条网民建议。重点强化宣传解读,改进数据发布形式,增加更多数据解读及图解内容,让统计数据更加鲜活、更接地气。同时,向社会公开业务咨询电话,专人负责网站留言办理并及时予以回复。主要领导做客《行风热线》栏目,对统计重点工作及百姓关切的问题进行宣传解读。
(三)密切关注,回复各类统计咨询
在门户网站、“包头统计微讯”上线电子年鉴及进度数据查询系统,向社会各界提供更便捷、全天候数据服务。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及门户网站留言的办理答复等工作,及时通过12345政府热线、市长信箱等渠道,回应社会关切。全年按要求回复政府热线咨询2条、市长信箱留言3条、答复门户网站留言39条,及时办理率100%;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3项,均已按照有关要求回复;全年累计撰写统计分析报告198篇,回复各类统计咨询800余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全面贯彻《条例》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制度修订不够及时,随着国家、自治区及包头市发布一些新的工作要求,少部分制度跟不上新形势,适应不了新要求,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受限于统计职能职责,统计部门制发、解读政策性、规范性文件较少,主要为针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的解读,解读内容相对单一。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拟从以下方面着手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坚持把做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来抓,不断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同时,细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优化信息检索体验,做好信息公开阵地建设。二是探索多渠道、多样化的解读方式,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统计服务水平,加大统计数据、统计信息和统计分析等统计产品的公开力度,不断创新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将专业性极强的统计分析和信息转变为更贴合群众阅读习惯的图片、视频等。及时发布各项信息,更好满足社会各界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21年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 大
- 中
- 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