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时间:2024-01-12
资料来源:包头市统计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自治区、包头市有关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包头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并附统计表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包头市统计局门户网站( http://tjj.baotou.gov.cn/)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包头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开元大街一号市党政办公大楼C0225房间,咨询电话:0472-561875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包头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忠诚践行“一个创新、三个实现”重要指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新时代统计工作新特点新要求,积极推进统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时完成政府统计数据信息发布任务,全力做好数据发布解读工作。按计划发布全市主要经济数据,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统计领域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为社会各界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支持,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服务质效。2023年,共发布工作动态230篇、统计分析25篇、统计信息52条;发布《2022年包头市常住人口主要数据公报》《包头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通过“包头统计微讯”公开统计新闻、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统计数据、统计服务等信息265条,公众号订阅人数突破4000人,较2022年增长42%,累计阅读量达到20万次;主要领导做客包头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行风热线节目直播间,围绕统计工作、民意调查、经济普查等话题展开互动交流让公众进一步了解统计数据和统计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年在门户网站对统计执法检查企业进行5次事前公示。

依申请公开情况。持续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工作,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15件,均依法依规进行答复,2023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投诉举报、行政诉讼事件。畅通政府信息咨询渠道,2023年包头市统计局门户网站统计咨询栏目共回复公众咨询52条,处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咨询1条、市长信箱留言3条接答群众来电数据咨询50余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建立“行政性规范文件”“建议提案办理”栏目,进一步规范网站建设。加强宣传互动,公众号上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栏,举办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引导更多群众了解统计知识、关注统计业务、积极配合全市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不断强化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推进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化、科学化,不断夯实统计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坚持把加强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管理、运维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规范性审查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切实加强内容保障,做好人员培训与监督考核。建立网站值班制度,强化重要时间节点值班值守,确保网站(账号)7*24小时处于可操作状态。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组织市区两级统计部门按照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市政府考核指标进行自查,按要求完成整改,做好全程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时、有序、高效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3年,包头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卓有成效,但距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针对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中发现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未设置建议提案办理类栏目、工作动态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2024年,包头市统计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数据发布解读,积极拓展发布内容,全面客观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态势。二是聚焦国家大事以及统计重点工作任务,做好统计特色新闻宣传。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办好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三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优化统计新媒体平台,不断提升统计服务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字体
打印
关闭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