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时间:2025-01-08
资料来源:包头市统计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自治区、包头市有关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包头市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并附统计表。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包头市统计局门户网站( http://tjj.baotou.gov.cn/)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包头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开元大街一号市党政办公大楼C0219房间,咨询电话:0472-56188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包头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聚焦社会关切,不断提高统计部门数据生产透明度和公信力,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扎实做好统计数据、政策文件、统计执法信息、统计法律法规、部门预决算等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强化数据发布解读,按计划发布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和专业数据解读分析,发布《2023年包头市常住人口主要数据公报》、《包头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并公开《包头统计年鉴2023年》电子版全文,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服务。全年共发布工作动态218篇、统计分析24篇、统计信息50条。主要领导带队做行风热线节目直播间,解读全市经济运行情况、亮点成绩,就群众普遍关心的平均工资数据来源、用途进行答疑解惑,并公布咨询电话和统计违法案件举报热线。

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强化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得到实质性解决。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7件,其中予以公开12件,不予公开和无法提供3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件。2024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完善更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文件目录,抓实抓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多级审批机制,做好保密审查和规范性审查。畅通政府信息咨询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在门户网站统计咨询栏目回复公众咨询59条,处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咨询5、市长信箱留言1,按时办结率达100%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规范门户网站建设,对照2024年度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评估指标认真开展自查整改,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完善机构设置、办事指南,增设“政策问答库”专栏。持续提升统计政务新媒体影响力,通过“包头统计微讯”公众号发布205条推文,单篇阅读量最高达3825次,订阅数达到4998人,较2023年增长25%。

(五)监督保障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明确责任人和时限,切实发挥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作用。通过“理论+业务”大讲堂宣讲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定期监测、按月公示门户网站栏目维护情况,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高效。赴旗县区开展政务工作检查指导,不断提升统计系统整体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

2024年,包头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持续提高,但还存在一些有待改进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基础需进一步夯实。二是统计数据发布和政策解读形式创新不足。

针对上述问题,包头市统计局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积极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统筹利用好“包头统计微讯”新媒体平台,深入解读统计数据,有效普及统计知识,积极宣传统计工作。二是加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创新开发有温度、高品质的统计宣传产品。三是加强管理,定期开展栏目内容核查,确保信息时效性,强化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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